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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27 13:39:02

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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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 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湖南省机关事务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隶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920人,其中,在编 1214 人,非在编 706 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所属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6651 家,实缴单位 60581 家,净增单位178 家;新开户职工 53.04 万人,实缴职工405.48万人,净增职工30.26 万人;缴存额 530.46 亿元,同比增长15.72 %。2017年末,缴存总额 3194.45 亿元,同比增长19.91 %;缴存余额 1621.57 亿元,同比增长15.37 %。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 314.49 亿元,同比增长18.39 %;占当年缴存额的59.29 %,比上年增加1.34 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1572.89亿元,同比增长24.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9 万笔377.1亿元,同比增长 0.17%、 6.5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45.86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62 万笔 2211.99亿元,贷款余额1415.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1.3%、20.55 %、19.53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7.3 %,比上年增加 3.04 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 6.39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26.74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 0.4 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未购买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2017年末,国债余额为零,与上年一致。

(五)融资:2017年,融资 21.5亿元,归还22.66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66.04亿元,融资余额13.94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262.64 亿元。其中,活期 17.85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5.04 亿元,1年以上定期136.2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3.5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7.32%,比上年增加 2.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511468.98万元,同比增长 9.03 %。其中,存款利息85380.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24960.47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1127.99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 249332.17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27045.96万元,归集手续费 2060.2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8683.97万元,其他 11542.02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 262136.81万元,同比增长7.94 %;增值收益率 1.73%,比上年增加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44078.6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7233.3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985.16 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1876.1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020.49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92318.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7549.5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56252.51万元,同比增长9.71 %。其中,人员经费 23884.43 万元,公用经费7550.3万元,专项经费24817.7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950.79万元,逾期率 0.1‰。

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6634.63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92318.07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 2.06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 %。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

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2556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止2017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为零。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0.29 %、8.06 %和15.72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51%,国有企业占 10.49 %,城镇集体企业占0.89 %,外商投资企业占1.4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6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82%,其他占7.14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 %,国有企业占22.75 %,城镇集体企业占0.82 %,外商投资企业占4.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1 %,其他占4.24 %;中、低收入占97.88 %,高收入占2.12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22.99 %,国有企业占11.69 %,城镇集体企业占 1.85 %,外商投资企业占10.4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50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3.81 %,其他占9.73 %;中、低收入占 98.37 %,高收入占 1.63 %。

(二)提取业务:2017年,107.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4.4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4.1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2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4.10 %,租赁住房占 0.66 %,其他占 0.1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5.88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0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4.33 %,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64 %,其他占2.8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7%,高收入占5.0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14.1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43 %,比上年同期减少 9.94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632518.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4.03%,90-144(含)平方米占 73.48 %,144平方米以上占 12.49 %。购买新房占 84.23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09 %),购买存量商品房占 13.8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69 %,其他占 1.26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40.93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58.93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14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5.65 %,30岁-40岁(含)占 37.13 %,40岁-50岁(含)占 22.16 %,50岁以上占 5.06 %;首次申请贷款占 85.79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21 %;中、低收入占 96.55 %,高收入占 3.45 %。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954笔 258845.54 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733096.96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608289.92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1835笔41669.31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 16.6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704.21 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251笔 109282.11万元,累计贴息1309.45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末,全省(区)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 3 个,试点项目16个,贷款额度 26.74 亿元,建筑面积 267.75 万平方米,可解决 2332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81%,比上年减少11.8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修订下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11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暂行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建金﹝2017﹞208号)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2017年1—3月,省审计厅对我省6个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审计。省审计厅对6个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详细审计报告。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与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制订了详细整改措施,下发了情况通报和整改通知,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2、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年”专项活动。2017年7月,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在全省公积金系统启动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年”专项活动,下发有关通知,赴14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督查,清理不合规定、不合理的“土政策”,通报各市州政策清理情况。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2017年10-11月,组织专人分2组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了全省。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提高12329热线便民服务质量。2017年3-4月,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热线考核情况。

2、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在全省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要求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和建设银行完成专线链接工作,确保按时上线,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双贯标”工作。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推进会,赴部分市州开展督办,全面推动全省 “双贯标”工作,完成了12个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双贯标”部、省联合验收。

2、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启动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语音、短信等对外服务渠道,方便职工网上咨询和办理业务,提高了缴存职工的满意度。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文明单位5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部级1个,地市级1个;青年文明号8个,其中国家级2个,地市级6个;巾帼文明岗5个,国家级1个,地市级4个;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住建系统先进个人2个;其他荣誉32个,其中省部级4个,地市级28个。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推进公积金行业《工作手册》编制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内容、标准、依据、流程”四个方面编制工作手册,拟定岗位说明书,通过编制《工作手册》,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2、落实省级监管部门政策合规性审查制度。加强对市州的政策合规性审查,在对市州拟出台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中提出意见40余条。

3、着力建立中层干部定期轮岗制度。要求市州出台制度,明确定期轮岗人员范围和轮岗时间,防范廉政风险。2017年,已有13个市州管理中心出台并执行了轮岗制度,未出台的管理中心也已制定了出台时间表。

责任编辑: ji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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