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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建局园区房管理处:规范房地产销售及加强预收款监管

发布时间: 2021-04-10 11:01:40

来源: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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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市住建局园区房产管理处组织召开“规范房地产销售信息公示及加强预售款监管工作会议”,就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场所信息公示、预售款监管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湘潭经开区近四十家开发预售项目销售负责人参加会议。

现场图

会上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信息公示的通知》(潭住建函〔20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潭住建联发〔2021〕7号)等文件,逐条解读了商品房销售场所信息公示要求,并要求辖区所有楼盘严格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是要严格落实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在销售场所公示所涉楼盘的不利信息一定要明确告知购房人。二是要加强对外包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充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各开发预售项目销售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守行业经营底线,不断规范服务行为,苦修内功,积极作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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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xt-l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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